本科直接落户!苏州落户政策全面放宽 较快上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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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有如下几点↓
PART.1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学历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PART.2
在苏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的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资格的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排名前列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PART.3
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据了解,该政策目前正处在草案征求意见阶段,预计最终政策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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